第十五章八国联军破我北平,革新建新政
建立三级议事T系:
基层设“乡议事会”,由各村镇百姓选举德高望重的长者、教士、工匠担任议员,负责处理邻里纠纷、分配土地、组织耕作,凡涉及民生的决策,需经半数议员同意方可执行;
中层设“州府政务院”,由乡议事会推举代表与五行教核心成员圣nV、护法、商部高管共同组成,主管一州的粮税、治安、教育,直接对沈凡负责;
顶层设“新政中枢”,暂由沈凡任“执政”,下设“民生司”“军事司”“商贸司”“外交司”,各司主管由议事会推举、经考核後任命,杜绝世袭与贿赂。
整顿吏治,废除科举: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